??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上海市乙類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細則》的通知
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臨港新片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各相關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各相關鑒定評審機構:
??《上海市乙類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細則》已于2024年6月3日經市市場監(jiān)管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上海市乙類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上海市乙類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以下簡稱“乙類檢驗機構”)的核準工作,根據《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guī)則》以及《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乙類檢驗機構是具有公益類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由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負有特種設備安全保障職責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在當地承擔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工作,為屬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提供支持保障和技術支撐。
??第三條 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全市范圍內乙類檢驗機構的核準。
??乙類檢驗機構核準應當滿足《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guī)則》及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第四條 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檢查辦法》對乙類檢驗機構實施證后監(jiān)督檢查。
??第二章 核準條件
??第五條 申請單位檢驗與檢測人員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滿足申請核準項目對應的人員配備要求,配備人員應當為檢驗機構的全職工作人員,詳見《乙類檢驗機構人員及檢驗設備要求》(附件)中相應項目對應的“人員配備”要求。
??第六條 申請單位具有與承擔的檢驗工作相適應的固定辦公場所,并且有滿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檔案室、專用儀器設備室和圖書資料室。
??(一)固定辦公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300m
??2
??;
??(二)檔案室、專用儀器設備室使用面積分別不少于50m
??2
??;
??(三)圖書資料室使用面積不少于30m
??2
??。
??第七條 申請單位應當配置與申請項目相適應的檢驗儀器設備,檢驗儀器設備應當是申請單位自有產權,詳見《乙類檢驗機構人員及檢驗設備要求》中相應項目對應的“檢驗設備配置”要求。
??第八條 申請單位應當保證有相應的信息化和科研投入。申請延續(xù)核準的單位在上一核準周期內特種設備檢驗信息化投入和相關研究開發(fā)費用平均不少于5萬元/年。
??第九條 申請單位應當承擔以下保障義務。
??(一)在限定的區(qū)域內履行特種設備保障檢驗職能;
??(二)按照屬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要求,承擔與特種設備安全相關的其他保障性工作;
??(三)執(zhí)行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政策要求。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條 乙類檢驗機構核準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查和發(fā)證,應當通過市政府“一網通辦”系統辦理。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2024年7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17日。
??附件:乙類檢驗機構人員及檢驗設備要求
??附件
??乙類檢驗機構人員及檢驗設備要求
序號 |
核準項 目代碼 |
人員配備 |
檢驗設備配置 |
1 |
BJ |
Ⅰ |
1.鍋爐檢驗師6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能源動力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鍋爐檢驗員4名; 3.Ⅲ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1人項; 4.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5.鍋爐水(介)質檢驗師1名; 6.鍋爐水(介)質檢驗員1名。 |
承壓類基本配置 (見注1,下同) |
Ⅱ |
1.鍋爐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能源動力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人員不少于1名; 2.鍋爐檢驗員2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4.鍋爐水(介)質檢驗師1名; 5.鍋爐水(介)質檢驗員1名。 |
承壓類基本配置 |
Ⅲ |
1.壓力容器檢驗師6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壓力容器檢驗員3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承壓類基本配置 |
Ⅳ |
1.壓力容器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壓力容器檢驗員3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承壓類基本配置 |
Ⅴ |
1.壓力容器檢驗師2名; 2.壓力容器檢驗員3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承壓類基本配置 |
Ⅵ |
1.壓力管道檢驗師2名,其中材料類或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壓力管道檢驗員2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承壓類基本配置 |
Ⅶ |
1.壓力管道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壓力管道檢驗員2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承壓類基本配置 |
Ⅷ |
1.電梯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機械類或電氣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電梯檢驗員6名。 |
除機電類基本配置(見注2,下同,其中Ⅰ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5臺,Ⅱ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2臺)外,還應當配置: 1.照度計5臺; 2.溫濕度計5臺; 3.限速器動作速度測試設備1臺; 4.電梯振動及起制動加減速度測量儀1臺; 5.導軌垂直度測量儀1臺。 |
Ⅸ |
1.起重機械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機械類或電氣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起重機械檢驗員4名; 3.Ⅱ級UT、MT或PT無損檢測人員各1人項。 |
除機電類基本配置(其中Ⅰ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5臺,Ⅱ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2臺)外,還應當配置: l.綜合氣象儀2臺; 2.全站儀1臺; 3.制動下滑量測試儀2臺。 |
2 |
BD |
Ⅰ |
1.鍋爐檢驗師6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能源動力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鍋爐檢驗員6名; 3.Ⅲ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1人項; 4.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5.鍋爐水(介)質檢驗師1名; 6.鍋爐水(介)質檢驗員1名。 |
除承壓類基本配置外,還應當配置以下或者達到同等要求的設備: 1.高溫測厚儀2臺; 2.便攜式定量光譜儀1臺; 3.大于或者等于5m的視頻內窺鏡1臺; 4.可燃氣體分析設備2臺; 5.測氧儀2臺; 6.測溫儀2臺; 7.分析天平(感量為0.01mg)1臺; 8.便攜式酸度計(精度0.01pH)1臺; 9.便攜式電導率儀(帶密封流動池的金屬電極,精度0.02μs/cm)2臺; 10.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μg/L級)2臺; 11.原子吸收光譜儀或離子色譜儀1臺; 12.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1臺; 13.鈉離子(pNa)計(檢出限2.3μg/L)、硅酸根測定儀各1臺; 14.濁度計1臺; 15.含油量分析儀1臺; 16.電熱干燥箱1臺; 17.箱式電子爐(馬福爐)1臺; 18.藥品冷藏設備1臺; 19.從事有機熱載體檢測的,配置殘?zhí)繙y定儀、運動粘度測定儀、閉口閃點測定儀、自動電位滴定儀、卡氏水分測定儀、密度計(精度0.001g/cm3)、蒸餾儀各1臺。 |
Ⅱ |
1.鍋爐檢驗師2名; 2.鍋爐檢驗員3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4.鍋爐水(介)質檢驗師1名; 5.鍋爐水(介)質檢驗員1名。 |
除承壓類基本配置外,還應當配置以下或者達到同等要求的設備: 1.高溫測厚儀1臺; 2.可燃氣體分析設備1臺; 3.測氧儀1臺; 4.測溫儀1臺; 5.分析天平(感量為0.1mg)1臺; 6.便攜式酸度計(精度0.01pH)1臺; 7.便攜式電導率儀(帶密封流動池的金屬電極,精度0.02μs/cm)1臺; 8.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μg/L級)1臺; 9.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1臺; 10.濁度計1臺; 11.電熱干燥箱1臺; 12.箱式電子爐(馬福爐)1臺; 13.藥品冷藏設備1臺; 14.從事有機熱載體檢測的,配置殘?zhí)繙y定儀、運動粘度測定儀、閉口閃點測定儀、自動電位滴定儀、卡氏水分測定儀、密度計(精度0.001g/cm3)、蒸餾儀各1臺。 |
Ⅲ |
1.壓力容器檢驗師6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壓力容器檢驗員3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4.Ⅱ級TOFD無損檢測人員1人項。 |
除承壓類基本配置外,還應當配置以下或者達到同等要求的設備: 1.高溫測厚儀2臺; 2.大于或者等于8m視頻內窺鏡1臺; 3.TOFD檢測設備1臺; 4.測溫儀2臺; 5.可燃氣體分析設備2臺; 6.測氧儀2臺; 7.經緯儀1臺。 |
Ⅳ |
1.壓力容器檢驗師2名; 2.壓力容器檢驗員3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除承壓類基本配置外,還應當配置以下或者達到同等要求的設備: 1.高溫測厚儀2臺; 2.大于或者等于5m視頻內窺鏡1臺; 3.測溫儀2臺; 4.可燃氣體分析設備2臺; 5.測氧儀2臺; 6.經緯儀1臺。 |
Ⅴ |
1.壓力容器檢驗師6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各不少于1名; 2.Ⅲ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1人項;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4人項; 4.Ⅱ級TOFD無損檢測人員2人項; 5.安全閥校驗人員2名。 |
除承壓類基本配置外,還應當配置以下或者達到同等要求的設備: 1.靜電電阻測量儀2臺; 2.可燃氣體分析設備2臺; 3.TOFD檢測設備1臺; 4.測氧儀2臺; 5.耐壓試驗裝置,液壓和氣壓試驗裝置各1套; 6.殘液回收、處理及置換裝置(包括蒸汽吹掃); 7.除銹和噴漆設備; 8.抽真空或充氮置換裝置; 9.氣密試驗裝置2套; 10.真空度測試儀器1臺; 11.安全閥、緊急切斷閥、液面計校驗裝置各1套。 |
Ⅵ |
1.壓力管道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材料類或機械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壓力管道檢驗員4名; 3.Ⅱ級RT、UT、MT、PT無損檢測人員各2人項。 |
除承壓類基本配置外還應當配置以下或者達到同等要求的設備: 1.高溫測厚儀2臺; 2.可燃氣體分析設備2臺; 3.接地電阻測試儀2臺; 4.靜電阻測量儀2臺; 5.測溫儀2臺。 |
Ⅶ |
1.電梯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機械類或電氣類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電梯檢驗員6名。 |
除機電類基本配置(其中I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5臺,Ⅱ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2臺)外,還應當配置以下設備: 1.照度計5臺; 2.溫濕度計5臺; 3.限速器動作速度測試設備1臺; 4.電梯振動及起制動加減速度測量儀1臺; 5.導軌垂直度測量儀1臺。 |
Ⅷ |
1.起重機械檢驗師2名,其中具有機械類或電氣類專業(yè)專業(yè)教育背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1名; 2.起重機械檢驗員4名; 3.Ⅱ級UT、MT或PT無損檢測人員各1人項。 |
除機電類基本配置(其中Ⅰ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5臺,Ⅱ類檢驗設備各不少于1臺)外,還應當配置風速儀2臺。 |
Ⅸ |
1.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檢驗師1名; 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檢驗員4名。 |
1.噪聲檢測儀2臺; 2.轉向參數測試儀2臺; 3.制動性能測試儀2臺; 4.踏板力計2臺。 |
??注1:承壓類基本配置包括測厚儀4臺、光譜儀1臺、視頻內窺鏡1臺、便攜式硬度計1臺、便攜式金相儀(具有數碼圖像處理功能)1臺、射線探傷裝置*1臺、數字式超聲探傷儀2臺、磁粉檢測儀4臺,以及滿足檢驗檢測及防護要求的觀片燈、標準試塊、對比試塊、報警設備、黑度計等。
??注2:機電類基本配置中Ⅰ類檢驗設備包括數字萬用表、接地電阻測試儀、絕緣電阻測量儀、轉速表或者速度檢測儀、便攜式激光測距儀、噪聲檢測儀、測厚儀等;Ⅱ類檢驗設備包括經緯儀、水準儀、鋼絲繩探傷儀、便攜式超聲波探傷儀、便攜式磁粉探傷儀等。
??注3:
??(1)核準項目的人員配備,檢驗員或檢驗師數量不滿足要求時,可用高級別的檢驗人員替代,但檢驗人員總數應滿足要求;
??(2)注“*”的設備,如該項目外委,則設備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