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關于深化推進“上海標準”標識制度實施的意見》的通知
索取號 | AC6040100-2023-015 | 文 號 | 滬市監(jiān)規(guī)范202300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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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日期 | 2023-11-08 | ||
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關于深化推進“上海標準”標識制度實施的意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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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970111495647950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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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關于深化推進“上海標準”標識制度實施的意見》 |